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科建设 >>  教学管理 >>  正文
音乐学院表演教研室召开《宿州学院章程》修订学习会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5日 | 点击数:

2022年4月13日晚,音乐学院表演教研室召开线上会议,关于《宿州学院章程》的修订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表演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了在线会议,会议由表演教研室主任李小娜主持。

李小娜在会议上强调:每一位教师应根据章程内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教师个人的言行举止,保障学校的各级教学与行政事务顺利实施,坚持我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为主要职能;积极响应我校办学理念,立足于地方、服务师生、奉献社会,用实际行动施行教育者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宗旨。

 

 

副院长钦媛指出:学校充分认识到章程修订对我校未来发展的重要指导意义,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紧抓落实;我们应将章程的修订工作与未来我校“十四五”规划的制定与施行相结合,将文件内容与教学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及我院各级制度的规范与制定,使我院的制度体系与管理体系、评估监督体系都更加完备;就此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征求各位教师意见,并将讨论内容进行整理记录。

制定《宿州高校章程》是我校依法治校,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的行政管理能力,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过程中重要的环节,表演教研室全体教职工应主动学习,积极参与,为宿州学院更好的发展作出个人的贡献。

撰稿:杨梦娜 审核:李小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