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发〔2022〕15号
音乐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皖教秘师〔2022〕9 号)和《宿州学院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方案》(校教字〔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校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报名对象为2018级和2019级学前教育本科(含对口)师范生,考生仅限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学科。
2018级师范生开展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全部环节,2019级师范生只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的笔试环节。
根据自愿原则,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程序
(一)学生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师范生通过音乐学院进行报名,音乐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于4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专业认证与评估科,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9189003@qq.com。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1. 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和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四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音乐学院组织,并于4月15日前完成考核。
2.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为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性测试,综合考查师范生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重点考查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在教学实施中的应用能力。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面试均合格,视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格。
(1)笔试时间与科目
考试科目: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时间:4月16日上午9:00-11:00(时间为暂定,视疫情情况,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与程序
面试时间:4月23日(时间为暂定,视疫情情况,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现场抽取题目,考核组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可结合教育实习实践环节一并考核。面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三、数据汇总及报送
音乐学院4月24日前完成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汇总,填写《宿州学院_____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登记表》和《宿州学院_____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按照相关要求将考核结果报送省教育厅。
四、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认定程序以教育主管部门当年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1. 对于已经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生,如其参加的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2. 音乐学院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的,报考无效。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
附件:1. 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
2. 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3. 宿州学院__________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登记表
4. 宿州学院_________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