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音乐学院在一楼会议室召开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研讨会。宿州学院宿州学院教务处专业评估与认证科科长高莉,音乐学院副院长钦媛,学前教育教研室主任张素枝,副主任陈抗,及相关教职工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钦媛副院长主持。
会上,钦媛副院长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宿州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细则(试行)》,该考核细则依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宿州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制定,主要针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前教育三年级、四年级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测试方法由笔试与面试结合,过程性考核参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笔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括结构化答辩和试讲两部分。
其次,大家对《细则》进行了充分讨论,高莉科长提出过程性考核可以参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安排将考核进行细化,各位教师肯定了教师教育课程、师德素养课程、专业能力及技能课程在过程性考核中的重要性;张素枝主任提出职业能力测试应尽可能地全面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测促学,通过测试切实提高学生教育教学能力;陈抗副主任针对面试环节提出建议,认为测试标准可依据学前教育专业特点进行综合,重点考查学生在试讲过程中的教育教学表达能力。
下一步,我院将结合研讨意见,着力对学前教育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尽快建立相关考核制度,将考核细则融入常规教育教学活动,深入推进免试认定改革。
撰稿人:李丽娟
审核: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