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安徽省含山县2009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人:admin   |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0日 | 点击数:

根据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需求情况,结合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生源状况,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与条件

1、范围对象

(1)完(职)中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2)初中招聘对象为含山籍生源回含山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小学招聘对象为含山籍生源回含山报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4)2007届、2008届、2009届未就业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二、招聘录用名额

总数为100名,其中完(职)中24名、初中30名、小学46名。

三、考试专业设置和申报

1、专业设置

中学设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13个专业;小学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7个专业;

2、专业申报

专科生只能对口申报小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考试专业设置不对口的,可以在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或计算机4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申报。

本科生可以申报完(职)中、初中或小学相关专业,但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所学专业与考试专业设置对口的,必须对口申报;专业不对口的,可以申报除音乐、体育、美术外的其它专业。

3、指标调剂

如果某考试专业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就业指标数,则调减或取消该专业指标数,以确保考试差额竞争、择优录用。调减的指标调剂给小学相关专业。所报考试专业若被取消将通知考生按规定改报其它专业。

对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专业指标数的,将减少该专业指标调剂到小学相关专业,以确保形成竞争。

对参加考试人数仅为1人时,报考者考试分数必须达到90分,并且对其组织面试,合格者确定为初步入围人选。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和考核、公示、自主择校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者需提供报到证(已报到的进一步核实)、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作诚信承诺,按规定申报一个专业。经资格初审符合范围和条件发给《准考证》。不符合范围和条件的,不发《准考证》,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法,各类岗位的考试同时进行,分学校类别、专业学科考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学科高中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为150分。

3、公布成绩

阅卷结束后,即按考试类别、考试专业、准考证号码公布考生成绩。

4、成绩排序和资格复审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成绩相同,则按学历高的、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大的依次优先排序。根据各专业招聘名额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对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档案,必要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及有关单位了解核实。非师范类毕业生及其他不符合范围和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对瞒报实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考试舞弊的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招聘考试,并记入本人档案。在构成竞争的条件下,被取消资格形成的缺额按序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分类公示

根据各专业入围人选、资格复查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相互监督。

6、自主择校

根据考前公布的各专业到校岗位,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择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含山教育网公告栏发布),若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校,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和不愿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在构成竞争的条件下,放弃形成的缺额在同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排序依次递补。

7、安排上岗

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介绍到自主选择的学校报到。如一周内不去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构成竞争的条件下,放弃形成的缺额在同专业报考人员中按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岗,作除名处理,不再递补。

五、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3日~7月28日(截止时间7月28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含山县第一中学

3、发准考证:8月4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考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5元。

六、管理办法

我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定聘用合同,经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办理行政、工资等有关手续。

七、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人事局、教育局具体实施,县监察局全过程监督,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