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二级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确定一名同志为科级干部考察对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艳敏,女,汉族,199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讲师,现任音乐学院表演教研室主任,作为音乐学院科研秘书人选考察对象。
二、考察方式
考察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推荐方式进行,测评对象为民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
三、考察时间:2025年1月10日
四、群众反映问题方式
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直接找考察组面谈的方式进行,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身份,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充分发表意见,支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同时监督考察工作。考察组将认真听取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联系电话:13905570371
中共宿州学院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