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yxy-2023-02
二、项目名称:2023年音乐学院教学设备笙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宿州海之音乐器销售有限公司中标 |
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396号 |
中标(成交)金额:28297.00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盖兆鹏、黄慧、李鹏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557-2871089 2871085 18755757066
地址: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音乐学院A203室
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