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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开展2023级表演专业新生专业复测工作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2日 |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严格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22号),以及《宿州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院教字〔2021〕32号)的文件要求,新生报到入学后的3个月内为新生身份复查阶段。


   


    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准确性,9月11日,音乐学院表演教研室对2023级舞蹈表演专业、泗州戏专业学生开展了新生专业复测工作。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善虎,党委书记徐强,副院长钦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小娜,表演教研室教师及2023级表演专业全体学生参加此次专业复测。依据表演专业情况分为舞蹈表演、泗州戏两个测试组,表演教研室教师分别从专业技能、艺术表演等方面进行现场打分。





表演教研室高度重视本次专业复测工作,根据《音乐学院2023级专业复测工作方案》,专门召开了专业复测工作专题会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体考务人员要严明考试纪律,明确职责,认真做好考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考试管理质量责任制。此次复测是对表演专业学生的一次录取资格的复查,其目的是检验学生真实专业水平,防止考试舞弊现象发生。同时,也是对新生专业基础的调研,为后续专业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音乐学院2023级表演专业复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仅确保了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性,也展现了同学们遵守考风考纪的良好风气。音乐学院将不断提升专业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表演人才。

 

 

      撰稿:吴味子      审核: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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